今天,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,刘慧,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,因涉嫌受贿一案,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。依据法律规定,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刘慧实施逮捕,并指定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。近期,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,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刘慧作为被告所拥有的诉讼权利,同样对她进行了讯问,并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。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称,刘慧利用其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、党委常委、副书记及自治区主席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接受他人财物,总金额巨大,依照相关法律应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。
刘慧,女,回族,出生于1959年12月,籍贯天津,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自1977年6月起开始工作,拥有中央党校的研究生学历。她曾长期任职于宁夏,历任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、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、吴忠市委副书记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及厅长、政府副主席、党委常委、副书记及政府主席等职务。
2016年,她被任命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党组副书记,并于2022年成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。有关她被调查的消息于2025年7月18日公布,而在2026年3月26日,她被决定开除党籍。
2026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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